教室里的摄像头,不是洪水猛兽
近段时间,湖南多地接连反映教室装监控问题:桂东县教育局12月11日上午称,鉴于部分学生反映不适应,该局已督促县第一中学对已安装摄像头进行拆除,相关数据已删除。除了桂东县第一中学之外,株洲市第四中学也因程序不妥,没能充分征求学生与家长的意见,拆除了教室里的摄像头;慈利县教育局也要求慈利县一鸣中学拆除教室里的摄像头。
把教室还给学生,不让孩子们在监控倒放中成长,被称为是充满浪漫色彩与人文关怀的呼吁;同时,湖南多地反映的教室安装摄像头问题,最终也都以“拆除”的方式平息了争议。这些似乎都指向同一个结论——所有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的行为,都是对孩子们隐私权的冒犯。长此以往,教室里的摄像头,就会成为洪水猛兽。
学校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真的侵犯学生隐私了吗?这应该视情况而定。教室不是卫生间、更衣室,在法律层面上,它通常被视为学校管理的公共场所,而非私密空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出于教学管理、安全监控等目的安装摄像头,一般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
从情理上看,学校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肯定是用于学校日常管理,维护班级秩序,防止校园霸凌和教师体罚学生,查找事件真相,这难道不是保护学生的体现吗?什么样的学生最反对在教室里按摄像头?答案不言而喻。如果教室里发生了有争议的事,学校没按摄像头反倒成了一种管理上的过错。
当然,学校在教室里安装摄像头,还必须遵循合规流程,明确安装规范与管理细则。例如,需提前明确告知学生,并充分征求家长的同意。同时,在监控内容的管理方面,学校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公开或传播这些内容。只要能落实好这些要求,相信大多数家长都会支持学校在教室安装摄像头。
湖南多地的教育部门,之所以督促学校拆除教室里的摄像头,都是因为学校在安装前,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没有走征求家长意见的流程。据悉,在网友举报桂东县第一中学后,该校仍有两个教室未拆除摄像头,且这一情况得到了教育部门的支持,就是因为这两个班级向全体学生做了说明,且遵循了“安全优先、隐私保障”原则。
在教室这一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并不涉及对私人空间的非法侵扰;更关键的是:教室里摄像头的作用已被赋予积极意义,这一点毋庸置疑。放眼全球,在教室安装摄像头的做法,也早已成为常态。所以,教室里的摄像头不是能不能安装的问题,而是怎么按怎么管的问题,我们不该将它视为洪水猛兽。(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