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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门不是法外之门,自由不是可弃之物

2025-12-10 16:16 来源: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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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钦州一家企业在厂区门口挂出一条标语,铁证如山地写着:“进入厂区,请自觉放弃一切自由。”这行字被网友拍下,迅速引发舆论哗然。面对记者追问,企业工作人员竟不以为然,态度强硬。一条标语,一次回应,赤裸裸地折射出某些管理者心中根深蒂固的荒谬认知:厂门之内,法理可弃;雇佣关系,等同奴役。

  这雷人标语看似荒唐,却并非孤立的笑话。它像一面镜子,照出了部分企业在管理思维上的致命短路——将严格管理等同于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剥夺,将工厂的围墙想象成法律的结界。在他们看来,员工“打卡”进入的,不仅是一个工作场所,更是一个可以暂时搁置公民身份、让渡人身自由的“特殊区域”。这种思维的尽头,便是标语中那赤裸裸的“放弃一切自由”。

  然而,法律的红线从未在任何一个厂门口消失。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构建起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坚实屏障。劳动者凭劳动获取报酬,出让的仅是约定时间内的劳务与智力,而非自身的人格尊严与法定自由。企业有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绝无权要求员工“放弃一切自由”。这条标语,已不是管理严苛与否的问题,而是对法律底线的公然挑衅,是对劳动者人格的悍然蔑视。

  打卡,究竟“卡”住了什么?合理的考勤,卡的是时间,是岗位责任,这本是现代生产的基本要求。但钦州这家企业试图“卡”住的,却是人的自由与尊严,这便走向了反面。它暴露出一种陈旧、僵化甚至野蛮的管理哲学:视员工为生产线上可随意操控的零件,而非有权利、有情感、受法律保护的独立个体。这种哲学下,加班无需合规,权益可以漠视,甚至挂出违法标语也能理直气壮。其根源,在于对法律的无知,更在于对“人”的价值的轻蔑。

  “无知者无畏”,但无知不是违法的盾牌。撤下一幅标语只需片刻,扭转一种畸形的管理文化却需久久为功。这不仅需要持续而深入的法律普及,让每一个企业主都明白,劳动者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刚性存在,而非企业的恩赐;更需要整个社会价值观念的进步,推动企业管理从“控制为本”向“尊重为先”的范式转变。劳动者也应不断增强权利意识,当遭遇此类公然侵权时,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尊严。

  厂门之内,应是创造价值、安放职业理想的所在,而不应成为自由与尊严的“禁区”。打卡,不应卡掉一个人的基本权利。只有当法律的权威在每一扇厂门内外都得到同等敬畏,当劳动者的尊严在每一处工作地都获得根本尊重,这样的“雷人”标语才会真正绝迹,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才能真正建立。(作者:绵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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