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立法,铺就“特殊”的温暖成长路
9月26日,山东在特殊孩子教育立法上迈出了全国性的崭新一步,《山东省特殊教育条例》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部特殊教育地方性法规。
一份“特殊”的爱因为被写入法律,有了坚定的“山东”模样。
山东是教育大省,更是特殊教育大省。这两年山东在特殊教育上取得了很多成绩,比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安置率连续两年保持100%,率先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免费特殊教育。
但山东不满足于这份成绩单,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振远在发布中提到,发展与期盼之间,仍有差距,立法有基于此。
这份差距,或许就藏在某个孩子渴望融入集体却略显怯懦的眼神里,藏在某个家庭为孩子的未来辗转难眠的深夜里。立法,正是为了系统性弥合这些差距,让“一个都不能少”,从纸面真正走进现实。
有些孩子是“特殊”的,他们或许听不见、看不清,或许有孤独症,但他们和正常的孩子一样,有着纯真的梦想和无限的可能。以前,他们和他们的家庭,在求学的路上,可能比别人多了许多艰辛。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部新法规用一份“特殊的爱”给他们重新铺路。
它探索特殊需要学生的助教陪读制度,它强调“融合教育”,让特殊孩子能更多地和普通孩子一起上课,它关注孩子们的未来,鼓励特教学校与企业合作建立校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帮他们学技能、好就业。
所有的美好愿景,都需要坚实的保障来托底。条例在师资配备、教师绩效考核、财政投入等方面都做出了硬性规定。特别是对小规模特教学校的经费支持,按照一百人、二百人的保底标准拨付,这解决的正是办学中最现实、最棘手的难题。这份“真金白银”的投入,就是要确保这份爱,能实实在在地落到每个孩子身上。
法律的刻度,丈量着一座城市的文明;而法律的温度,则滋养着一个社会的良心。特殊的你们,是折翼的天使,也是坚韧的种子。愿你们的每一个梦想,因为有“特殊”爱的护航都能破土发芽!(作者: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