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操办“升学宴”被处分不划算
某单位中层干部王某为庆祝其子考上大学,利用召开会议之机,安排本单位干部刘某通知参加会议的股级以上干部晚上聚餐,并收受了刘某代收的18人礼金共计3600元(每人200元)。当晚王某因故并没有设宴请客,分别返还18名送礼人员每人50元餐费,共计900元,王某实得2700元。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廉洁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受到追缴。
古人有诗云:“金榜提名时,洞房花烛夜,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学子金榜题名,此乃人生之大喜事。但是,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将党纪国法置之度外,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请客送礼、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正在蔓延,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吃坏了党风,也喝痛了民心。
其实,违规操办“升学宴”被处分的新闻有许多,为啥不引起党员干部的重视呢?操办婚丧喜庆党纪党章有着特殊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涓流不止,溪壑成灾”。我们中国历来是礼义之邦,人情往来,也属正常,但不要以敛财为目的。作为操办者,不要抱着什么敛财的目的,应当重情义,轻金钱,让人间真情不带铜臭味。退一万步说,变味的“升学宴”不仅使浪费、攀比之风盛行,也让不正之风有机会隐藏在宴席的推杯换盏之间。所谓“人情往来”,有时是腐败的开端。把纪律和规矩当成“耳边风”的违纪者,终究要付出代价。
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一些党员干部积习难改,一些违纪违规行为“隐身”“变异”。“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原则、寸步不让,须铭记纪律“红线”不得触碰,切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应主动适应正风反腐常态,真正把廉洁作为一种生活习惯,时刻保持对纪律规矩的敬畏,切莫以身试纪!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八项规定”没有完成时。党员干部带头不操办升学宴,是廉洁自律的需要,也是端正党风的需要。只有敲响警钟、筑牢防线、念好紧咒、严明纪律、加固防线,编织起禁办“升学宴”的“天罗地网”。
总的来说,“升学宴”虽然热闹,也没有收到多少钱,但是违反的中央的“八项规定”,为这事受到党纪处分,通报、甚至降职的处理,影响着自己的美好前程,显然是很有点不划算。(作者:周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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