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借款人张杰从事生产塑料管材批发、零售,债权项下涉及抵押物为张维凯名下位于福山区福海路213号东方华府25号楼202,面积174.93平方米住宅。张维凯名下位于河滨小区39号楼东一单元二层东,面积88.92平方米住宅。涉及的保证人迟琳、张维凯、林立枝。
(二)
借款人李明原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等,债权项下涉及李明个人名下位于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06号绿城蓬莱诚园21号楼10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91.65平方米,配偶夏瑜为保证人。现对外公开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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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