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新闻发布会

来源:胶东在线  2026-06-03 17: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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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6月2日(星期二)下午举行“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一超;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仲瑶介绍有关情况,发布会由烟台市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刘兴滨主持。

  2026.06.02 15:00

  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非常高兴能邀请大家参加今天的“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以“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为主题,主要向社会通报我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工作检察工作实践与成效,发布典型案例并答记者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邢一超先生;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仲瑶女士。

  下面,请邢一超副检察长通报烟台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邢一超:

  尊敬的各位代表委员、媒体朋友们、同志们: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全流程参与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烟台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作为全省首批设立独立未检办案机构的市级院未检部门,带领全市未检干警扎根胶东这片红色热土,把法治守护、温情帮扶、教育挽救的检察初心,融入日常办案、普法宣讲和综合司法保护的各个环节,先后荣获最高检“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出贡献的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最高检集体一等功”等国家级荣誉;全市多个集体获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多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入选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四十周年之际,各位来宾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是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极大关心、帮助和支持,我代表烟台检察机关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通报一下近三年烟台未成年人检察履职的有关情况。

  一、立足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案推动高质效司法保护

  烟台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是教育、挽救罪错未成年人。2024年以来,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320件479人,在办案中推进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联合公安、教育、妇联、团委、司法社工等开展社会调查388人次、考察帮教87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60人次,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0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74份;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5人考上大学、23人重返校园。蓬莱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办案故事走进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现场。二是保护、救助涉案未成年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17件605人。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积极推动“一站式”办案区建设,开展“一站式”办案取证59人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救助、法律援助160余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近37万元。3起案例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7起案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事例,福山区检察院网络保护、栖霞市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等办案故事被中央电视台法治类栏目采编。

  二、注重法律监督,持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治理,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课题。烟台检察机关树立“上前一步、走深一层”理念,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优势,助推社会综合治理水平提质增效。一是多点发力,强化重点领域法律监督。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2件,聚焦校园欺凌,烟酒销售,网络保护,文身治理,性侵预防,“小饭桌”治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实等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办理综合履职案件89件,民事支持起诉25件,制发检察建议90余份。以“府检联动”为抓手,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开展经营性娱乐场所、网络安全等专项治理16次,建章立制10个。18篇工作经验被《长安》《检察日报》等刊发。二是深入调研,彰显法治担当。针对组织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活动、闲散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和盗窃等重点罪名专题调研15次,提出行之有效的治理对策,8篇研究成果被《人民检察》等刊发。与鲁东大学教育学院开展深入合作,4项成果在全国、全省获奖。助力完善地方立法,提出的“笑气”治理、闲散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多条建议被《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山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采纳。三是勇于探索,推动预防治理体系化建设。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积极开展罪错分级处遇、犯罪预防体系化等试点建设,深化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立体防控网。3个单位获评全省优秀试点单位。四是数智赋能,开创高质效履职新局面。从未成年人法律监督实际出发,聚焦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社会综合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市县两级院原创研发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数字模型13个,推动批量监督、高效成案,“笑气”滥用监督、儿童主任任职资格不当、在校学生涉帮信犯罪等多个类案监督数字模型在全国、全省竞赛中获奖。

  三、创新普法形式,巩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成效

  烟台检察机关打造未检团队品牌,形成以市检察院“青未了•烟台检察护蕾”为中心、“红日•法铭”“福检青樱”“金沙小禾”“丹霞护蕾”“金鼎护航”“仙境护未队”“莱检四季花”等品牌多点辐射的未检品牌矩阵,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们的心中扎根。一是高标准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联合市教育局,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换届、选聘工作,实现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小、初、高、职多类别学校零遗漏。烟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全员聘任法治副校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西超带头送法进校园,反响热烈。二是打造法宣工程,开办“多彩课堂”。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一体融通,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政法干警进校园 护航千堂法治课”“法治进乡村、进职校、进基地”“模拟检察听证”等普法活动310余场,受众76万余人次;针对性研发优质法治教育产品,《“笑”面人生》《树洞里的秘密》等8部作品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法治教育精品课程。积极参加省、市普法巡讲,7人入选全省“法治进校园”巡讲团,3人在全国、全省普法巡讲和竞赛中获奖。三是注重前端预防,加强与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衔接、配合。发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研究制定制度文件2份,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选派优秀检察干警担任专门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助推专门学校规范建设。3部专门教育原创课程获全省发布、推广。

  下一步,烟台检察机关将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巩固、深化、提升前期成果,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抓实对未检特殊程序适用、涉未领域的法律监督,巩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综合治理成效,以高质效办案、高水平监督,与各界携手同行,守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净土。也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关心检察工作,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

  主持人:

  感谢邢检察长的通报。

  接下来,请王仲瑶主任发布五个烟台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

  王仲瑶:

  案例一、芝罘:徐某某、董某某盗窃案

  芝罘区检察院在办理徐某某、董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引入司法社工开展全流程帮教,针对性实施法治警示教育、心理疏导纠偏、亲子关系修复。对考验期内多次违反规定、拒不悔改的情形,该院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将考验期行为表现、矫治态度作为量刑考量因素,申请司法社工出庭说明帮教情况,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威严,也推动案件审查从单一行为评价向综合评估转变,实现宽容不纵容、惩戒与教育并重。

  案例二、蓬莱:呼某某、马某某寻衅滋事案

  蓬莱区检察院在办理呼某某、马某某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过程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引入司法社工帮教、依托读书会开展法治教育,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司法帮教有力度、社会帮教有深度、家庭教育有温度,引导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理念,矫正行为偏差,最终重返校园。

  案例三、福山:冀某强制猥亵案

  福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冀某强制猥亵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全方位司法保护,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综合履职,最大限度降低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切实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线。同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联合多部门建立协同保护机制,实现惩治犯罪、权益保障、综合治理有机统一,推动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案例四、龙口:刘某某虐待案

  龙口市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虐待案,聚焦被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保障、财产管护、监护落实问题,牵头多部门联动会商,高效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认定与监护交接工作;创新涉未案件赔偿金保管模式,确保赔偿款专款专用、安全监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支持起诉相关部门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指定适格主体担任监护人,以法律监督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困境儿童生存、财产、监护三重保障。

  案例五、莱州:督促规范儿童主任任职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莱州市检察院办理儿童主任任职资格不当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儿童主任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不严问题,依托数字检察搭建大数据监督模型,批量比对筛查不适格任职人员。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优势,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并推动健全儿童主任制度规范,完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主持人:

  感谢王主任的发布。

  各位媒体朋友,以上就是本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示意我。

  记者提问:

  当前,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注从“有没有”到“好不好”向“更加好”发展,提出许多新的更高要求。请问烟台市检察机关在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提升司法保护质效方面,有哪些总体思路和重点部署?

  邢一超: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烟台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坚持理念更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好“三个善于”,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方位筑牢司法安全防线。

  二是深化综合履职。推动“四大检察”职能综合履职,在办案中同步审查公共利益受损线索,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行政违法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

  三是推动社会治理。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刚性落实,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督力度。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积极参与涉未成年人网络治理,依法严惩网络性侵等新型犯罪。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提问:

  今年恰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四十周年,请问烟台市检察机关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开展了哪些特色活动?

  邢一超: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四十周年之际,最高检安排部署了“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的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在过去的一周里,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共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4场,邀请代表委员、在校师生及家长、关爱未成年人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等共计6800余人,近距离感受检察温情,携手共护未来。

  活动中,烟台市检察院联合福山区检察院打造女童保护主题课堂,芝罘区检察院、莱山区检察院、开发区检察院、龙口市检察院入校开展法治宣讲,围绕防欺凌、网络安全等主题精准普法;招远市检察院、栖霞市检察院走进乡村关爱困境儿童,为他们送去节日温暖;莱阳市检察院、莱州市检察院制作普法短视频,加强青少年网络法治素养培育;海阳市检察院、牟平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蓬莱区检察院持续践行公益初心,连续第八年组织开展六一爱心捐款活动。全市检察机关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持续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逐梦前行。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提问:

  今天发布的《烟台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典型案例》,是在怎样的标准下筛选确定的?这些案例的发布,对今后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将起到怎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王仲瑶: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本次发布的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涵盖刑事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民事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多个诉讼领域,涉及网络环境治理、数字赋能、监护侵害救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司法社工协同帮教等方面,集中反映了烟台未检“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府检联动”、数字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工作实践。这批案例既体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的鲜明态度,也彰显对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精准帮教的司法温度,为全市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涉未案件提供示范指引,对引领全市未检工作、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这批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不断提升司法保护质效,用心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平安烟台、法治烟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感谢王主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媒体朋友!

  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在座各位和广大媒体朋友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检察事业,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与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初审:李谦
复审:王大鹏
终审:殷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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