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胶东在线  2026-06-01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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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5月29日(星期五)上午举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波;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芝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生文;牟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初进伟;龙口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建军介绍相关情况,发布会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郭宏伟主持。

  2026.05.29 10:00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中院举办的烟台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市中院领导同志,坐在中间的是烟台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波同志,左侧的是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同志。同时,我们还邀请了三家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的基层法院分管负责同志,他们是:芝罘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闫生文同志,牟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初进伟同志和龙口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建军同志。

  下面,首先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波同志介绍全市法院近三年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大家欢迎。

  杨波:

  各位媒体朋友、各位来宾、社会各界朋友们:

  大家好!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事关千万家庭的幸福安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肩负的重大职责。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打造“蓝禾·护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实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蓝禾”计划。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已挂牌设立少年法庭,选配员额法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推动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屏障。

  一、聚焦主业精审慎判,全方位织密权益保障网络

  (一)依法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方面,对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近三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6件,涉案未成年被害人452人;被告人中有9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为23%。另一方面,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有所上升的态势,进一步规范审理程序。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以及心理干预等少年刑事审判特色机制,健全判后教育制度,强化全程教育理念,做到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近三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共计211人,所审结案件中,大部分为轻刑犯罪,其中112人被判处缓刑,未成年被告人缓刑适用率为53%。

  (二)稳妥有序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对涉及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继承、侵权等各类民事案件,坚持以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为出发点,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压实家庭关爱和保护责任。做实做优“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制度,引导父母自觉履行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义务。针对家事案件中变更抚养权、行使探望权等突出难题,进一步加强审判与执行的协调配合,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审执衔接工作机制。近三年,全市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9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持续强化涉未成年人行政审判及司法救助工作。对涉及未成年人补偿安置、身份资格认定等行政案件,通过优化整合审判资源,有效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同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职能,不断加大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力度,持续提升救助实效。

  二、创新机制多维施策,着力构建特色保护制度

  (一)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和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坚持做到双向保护,精准把握入罪条件和从宽幅度,协同各方力量做好被害人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牟平区人民法院全力打造“法护航·益童行”少年审判品牌,深化落实“三核三维”工作法,推动开展少年审判工作。

  (二)严格落实前科封存制度。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立足于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既落实法律的惩戒警示作用,又给予犯错青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帮助失足青少年更好地接受教育改造、顺利融入社会,降低二次犯罪的风险,让“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三)严格执行从业禁止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对教职员工实施性侵、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判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构筑起防止再犯的从业“隔离墙”。截至目前,已判处4名犯罪人员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相关工作。

  三、延伸职能前端发力,推动司法效果不断深化

  (一)提升司法建议精准实效。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功能,针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近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建议12份。为预防教职员工及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针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培训机构监管漏洞问题,向教育机构发出专项司法建议书;为遏制部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将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作为重点发展对象的态势,发出关于加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相关单位均积极回应并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监督和整改措施,堵塞源头、治理漏洞。

  (二)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工作,针对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法治校园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不断丰富宣传形式,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让广大师生深入了解法院工作,不断提升规则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芝罘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批“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从全院各部门精选53名优秀青年干警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覆盖辖区共73所中小学。

  (三)发挥审判案例示范作用。坚持“以案释法”,定期发布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司法救助等领域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案例,通过精心甄选与公开发布,增强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切实发挥审判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协同联动多元共治,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

  (一)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近三年,全市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73份,督促有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全市法院已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6个,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推动家庭教育真正回归本源。芝罘区人民法院黄务人民法庭获评芝罘区首批家庭教育实践基地,龙口市人民法院新嘉人民法庭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家和缘”心理指导室实现一体化运行。

  (二)扎实推进校园安全前端治理。积极推动法治副校长全面融入校园法治教育管理,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开展不良行为分级干预。全市法院已设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15处,对有轻度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处方式”把脉问诊,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院干警受聘担任润新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度融入校园法治教育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敬畏法律、尊重规则。

  (三)加强部门协同助力社会治理。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妇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充分发挥教师、家长和社会的帮教作用,邀请心理专家协助开展矫正工作,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规范社会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龙口市人民法院构建“专业审理+多元帮扶+柔性司法”一体化工作模式,组建少年审判专业化团队,由少审法官联合社工、心理咨询师、关工委及社区力量,搭建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家庭教育指导多维帮扶体系。该院新嘉法庭刘伟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司法保护底线,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延伸司法服务,实现“系统治理、源头预防、综合保护”的全面升级,进一步发挥保护未成年人的法院力量,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法院工作,特别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关注、监督与支持。守护少年未来,我们步履不停!期待未来我们继续携手同行,同向发力,共同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为广大青少年撑起一片安全、清朗的蓝天。

  再次感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杨院长的全面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示意我。

  记者提问:

  刚才在杨院长的通报中提到“三核三维”工作法,想请问一下,牟平区人民法院针对少年审判工作创推的“三核三维”工作法具体是如何开展的?

  初进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牟平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探索形成了以“强化自身建设、凝聚多方合力、立足审判职能”为三大核心,深化落实“理念、共建、责任”三个维度的“三核三维”工作法,全力打造“法护航·益童行”少年审判品牌。

  在理念维度,坚持专业化、人性化、预防性三位一体。专业化方面,组建覆盖刑事、家事、行政审判的“三合一”少年审判团队,由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女法官专人审理涉少案件。人性化方面,推行圆桌审判模式,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封存率达100%。预防性方面,将工作重心前移,依托府院联动数据共享预警,动态监测高风险家庭,从源头防范“民转刑”风险。

  在共建维度,联合区委政法委、社会工作部、妇联、民政局等10家单位,出台《家事纠纷府院联动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形成信息共享、协同调处、联合帮扶格局。吸纳71名村(社区)妇联主席担任家事调解员,构建“区—镇—村”三级联动体系,引入家事调查、亲情观察等机制,委托亲情观察员评估亲子互动,出具报告供裁判参考。对涉抚养费、探视权等案件,调解团队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助困难家庭申请帮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责任维度,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选派12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护航•益童行”——法润校园专题普法活动32次,受教育师生达12000余人。邀请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依托大窑法庭“启新园”劳动实践基地组织农耕体验与法治教育,联合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同时依托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进行源头分级干预,将法治思维融入学校管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提问:

  芝罘区人民法院在加强法治宣传、维护校园安全和预防校园霸凌方面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对于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有哪些特色?

  闫生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具体工作做法是:1.将法治思维融入校园安全综合治理,牵头成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覆盖辖区73所中小学校。对于出现校园霸凌问题,介入指导证据固定,协调专业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及司法救助等,提供全方位支持。

  2.壮大普法队伍。从全院选出53名优秀干警担任全区各中小学法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3.拓宽普法阵地,打造“和合课堂”普法宣传工程,组建法治副校长普法队伍,以聚焦防止校园欺凌、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等主题“以案说法”,为4万余名学生授课100余次。充分利用春秋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重要节点,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开展“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等法治宣传活动,促推提升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拍摄微电影《迷途》,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校园霸凌的危害后果及远离毒品,起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4.精准提出司法建议,推动校园安全制度完善。针对家事案件审理中发现离异家庭的子女因父母离婚在学校被同学讥笑、受歧视等“精神霸凌”问题,及时向区教委发出《关于加强离异家庭儿童校园关爱的司法建议》,得到了区教委的及时响应,全院法治副校长就此在全区范围内学校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宣讲,以案普法,引导老师和家长协力呵护离异家庭的儿童,达到了“办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

  工作特色方面:芝罘法院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始于八十年代,是全国首批十四个“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一,经过长期实践经验总结与传承,该项工作已形成较为完整的体系,并不断创新发展。我院联合妇联、中小学家庭教育指导师工作室,创新“法官+妇联+指导老师”为主体的家庭教育指导跟踪督促机制,对家庭教育情况进行动态评测,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成效性。

  设立“青少年心理咨询室”,2012年就在全市法院首创将“心理干预引入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机制,“对症下药”进行心理干预及家庭心理辅导,有效地降低了再犯罪率。在家事审判中,利用2名干警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优势条件,联合妇联心理咨询专家团资源,成立“社会观护团”进行心理疏导,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工作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记者提问: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已经形成六大保护协同格局,请问龙口法院在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方面,有哪些系统性、常态化、可落地的务实措施?未来又将如何持续深化这项工作?

  姜建军: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法院作为司法保护的责任主体,始终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个核心原则,找准自身定位,以司法保护为牵引和底线,带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各方同向发力,把过去“各管一段”的分散保护,发展成为全程衔接、闭合运行的整体保护,把各方力量真正拧成一股绳,让六大保护从文件要求真正落地成为常态化、实打实的守护机制。

  我们现已在审判实务中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备的保护机制,比如在深化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设立了包括圆桌审判、不公开审理、法律援助全覆盖、犯罪记录封存等适合未成年人的特色制度,把司法保护贯穿立案、审判、执行以及判后帮扶全过程,用专业审判为六大保护兜底。

  未成年人保护单靠法院绝对不够,我们进一步牵头搭建常态化联动平台,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教育、民政、网信、关工委、妇联、团委等各部门的协作机制,畅通线索及时移送、信息互通共享、问题联合督办、结果跟踪反馈的渠道,让六大保护环环相扣、无缝衔接,未来我们也将持续健全这个联动平台,在针对校园欺凌、监护缺失、网络侵害、困境儿童救助等重点问题上,细化协作清单,强化联合督办了力度,让各方力量更有效的发挥。

  在社会层面,我们也联合专业社工、心里咨询机构、爱心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搭建起集心理疏导、法治帮扶、临时庇护、复学就业、监护指导等于一体的保护链条,拓展社会支持力量,优化帮扶精准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兜底保障,努力做到不让任何一个孩子掉队,让社会保护惠及每一各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

  龙口法院将继续以有力量、有温度的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法治保护伞,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担当。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谢谢。

  主持人:

  感谢姜院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媒体朋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国家未来”。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既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全市法院也将以本次发布会为契机,持续深化少年审判机制改革,不断擦亮“蓝禾·护蕾”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更强合力,奋力书写烟台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篇章,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平安烟台、法治烟台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最后,衷心感谢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各位媒体朋友,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初审:李谦
复审:王大鹏
终审:殷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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