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解读《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新闻发布会

来源:胶东在线  2026-01-29 11: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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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月27日(星期二)下午举行解读《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增贵;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马超;烟台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孙岩松介绍有关情况,发布会由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向阳主持。

  2026.01.27 14:30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烟台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增贵先生;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马超先生;烟台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孙岩松先生,向大家解读《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和《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刘增贵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刘增贵:

  各位媒体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

  今天,我们发布《烟台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称《管理规定》)和《烟台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以下称《技术规定》)两项重要规范性文件。这是我市深入贯彻国家“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要求,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规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秩序,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的关键举措,更是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的重要制度保障。

  下面,我将从编制背景、核心内容和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两项《规定》有关情况。

  一、编制背景及目的

  随着国家“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的深入推进,“五级三类”的规划新框架对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时代全域全要素统筹管控、城乡深度融合、民生持续改善、生态安全稳固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已明显滞后,存在规划衔接不畅、管理依据不一、技术指引不足等问题。

  为此,我们立足烟台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对标上级最新精神,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入研究论证,系统编制了这两项《规定》。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一套“制度引领、技术支撑”双轮驱动的规划管理体系,实现规划编制有据可依、实施管理有章可循,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两项《规定》的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是“总纲”,重在定框架、立规矩、管全程;《技术规定》是“手册”,重在定标准、明细则、促落地,两项《规定》共同构成我市新时期规划管理的核心依据。

  《管理规定》聚焦“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全流程管理规则,压实各级管理责任,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刚性管控底线,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布局,强化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杜绝规划随意修改、无序开发。全文共6章,核心聚焦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全流程,实现全域、全要素、全过程、全周期规划管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规划体系,明确管控规则。建立市级、县级、乡镇级三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清晰界定各类规划的编制主体、审批权限、核心内容和修改条件,让规划编制有章可循、审批有据可依。

  二是严守三条控制线,优化空间布局。以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划分不同规划分区,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重点加强耕地保护、生态保护区管控和城镇重要功能区建设,守护烟台的生态本底和发展根基。

  三是规范审批流程,压实刚性要求。梳理项目从用地预审选址到竣工规划核实的全周期审批事项,明确各类规划许可的适用范围、审查标准、有效时限,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确保规划要求落到实处,保障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赋能智慧规划。构建多元立体监督体系,结合定期评估、人大监督等举措,筑牢规划实施监督防线;依托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各类规划成果,实现“规划一张图”智慧管控,让规划管理更高效、更精准。

  《技术规定》聚焦“建设内容、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细化城乡建设用地、建筑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风貌管控、防灾减灾等技术标准,从地块开发、建筑间距、停车配套、公服配置、乡村建设等具体环节,明确技术规范和管控要求,让规划落地更精准、城乡建设更优质。本次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烟台城市发展实际,共11章内容,聚焦城市规划建设全领域,细化技术标准,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城市品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优化用地布局,提升居住品质。明确居住、公共服务、商业、绿地等六大类用地的规划管控要求,鼓励土地兼容混合使用;修订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明确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让居住空间更舒适、城市功能更完善。

  二是细化建筑管控,保障民生需求。优化住宅建筑间距、日照分析标准,保障居民采光通风权益;将住宅标准层单层计容层高从3.3米提高到3.6米,同时优化跃层、架空层、飘窗等计容规则,既满足市民对居住空间的更高需求,也规范建筑设计建设标准;细化建筑退让道路、电力、油气管道等安全距离,守护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安全。

  三是完善公共服务,打造便民生活圈。落实“15分钟社区生活圈”理念,分街道、社区两个层级,明确教育、医疗、养老、文体等八大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设置标准,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混合设置,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四是倡导绿色出行,破解停车难题。强化公交优先理念,完善公交场站、港湾式车站、轨道交通规划要求;保障步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打造绿色低碳出行体系;细化公共停车场建设标准,明确各类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配建要求,同步配套充电设施,切实缓解市民“停车难、充电难”问题。

  五是守护城市风貌,彰显烟台特色。重点保护烟台山海通廊、海湾空间、城市天际线,守护芝罘、蓬莱两大历史文化核心区的传统格局,加强山、城、海、岛自然要素保护;细化建筑立面材质、围墙建设标准,严控滨海、临山、滨河等重点区域的建筑高度面宽,让城市建设既彰显现代化风貌,又保留烟台独特的山海特色和历史底蕴。

  六是筑牢安全防线,完善城市功能。从城市安全韧性出发,细化给水、排水、供电、燃气等市政设施规划管控要求,落实海绵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理念;明确消防、人防、防洪抗震等防灾减灾措施,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和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完善地下空间利用、村庄规划等内容,兼顾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两项《规定》的出台,不仅能为烟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空间保障,更能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推动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让城市建设更规范、发展更可持续,切实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保障措施

  为确保两项《规定》有效实施,我们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强化政策宣贯。分层分类开展政策宣贯,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专栏推送等形式,推动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开发企业及社会公众精准掌握新规要求,切实营造知规、守规、用规的良好氛围。二是健全配套机制。细化实施措施,完善规划审批流程,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增加规划透明度,提升规划审批效率。三是狠抓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规划实施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新规落地见效。

  各位媒体朋友!国土空间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城乡建设是民生幸福的基石。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两项《规定》施行为契机,坚守规划初心、严把规划关口,以科学规划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宜居宜业、生态优美、活力迸发的现代化城市筑牢规划根基!

  相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刘局长的全面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示意我。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

  两项规定是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品质城市的重要制度保障,在打造高品质宜居生活空间方面是如何体现的?

  马超:

  优化住宅规划建设标准,切实提升居住空间品质。新规通过设定示范住宅项目容积率不高于1.8,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为社区公共空间与绿化留出更多余地。鼓励设置不计容的架空层作为公共开放空间,拓展居民休闲与绿化场所。同步提升标准层计容的层高提升至3.6米,优化室内空间感受。允许客厅、起居室等主要功能空间设计为挑空形式,符合条件的按单层计容,以更好满足改善型居住需求。此外,明确飘窗结构净高不超过2.10米不计容,每户设备平台面积总和不超5平方米不计容,切实增加住户的实际使用空间。

  明确日照与间距要求,系统改善居住环境体验。新规强化日照刚性保障,针对居住空间总数大于4个的住宅户型,明确要求至少2个主要居住空间满足国家日照标准。加大建筑间距管控力度,将住宅建筑与其他建筑的正向最小间距提高至18米;对于6层及以下住宅,若主要起居空间采用侧向开窗设计,其侧向间距在原有基础上相应增加2米。通过上述精细化管控措施,可有效保障住宅采光通风条件,提升居住私密性,持续优化社区微环境,切实增强群众居住获得感与幸福感。

  细化空间退让管控,保障城市安全与空间秩序。新规系统明确了沿道路、水域、管线、地下建筑等周边的建设退让要求。其中公路两侧公共场所与国道、省道距离不小于50米,与县道、乡道不小于20米。沿水域退让绿带外边线不少于10米;架空电力保护区退让不小于10米;退让油气输送管道20-50米。地下建筑退让不小于其深度0.7倍且不低于5米。上述退让规定统筹兼顾了消防、环保、防灾等多重需求,既强化城市空间底线管控能力,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也有利于塑造疏密有致、安全协调的城市建设形态,为烟台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这两项规定的出台,在补齐社区“最后一公里”公园绿地、健身场所等方面,有哪些明确的举措和保障机制?

  孙岩松:

  本次《规定》的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保障和提升居民“家门口”的健身休闲空间,将公园绿地与健身设施作为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载体,从用地、布局、设施、标准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推动“300米见绿、500米入园”成为生活常态。

  强化用地保障与空间布局,新建与挖潜并重。明确新建居住区须按规模配套建设公共绿地和社区公园,并明确不同层级生活圈社区公园的建设规模下限。同时积极盘活存量,利用边角地、闲置地等“金角银边”建设口袋公园,确保居民步行范围内享有优质便捷的公共活动空间。

  健全设施配置与建设标准,分级落实刚性要求。按街道级和社区级两级配置设施。如街道级配置全民健身中心、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等;社区级配置小型健身与儿童活动场地;并明确了人均面积指标。还规定既有社区未达标设施,应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完善。

  推动功能复合与品质提升,促进公园多元发展。引导公园向多功能、复合型、高品质升级。居住区公园须配建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儿童公园融入科普与游戏空间;宽度不小于12米的滨水、沿路公园绿地统一设置园路与休憩设施,形成兼具生态与游憩功能的带状公园,实现“推窗见绿、出门入园、就近健身”。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

  社区基本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幸福感,本次技术规定对居住区配套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空间布局有哪些细化要求?如何满足不同年龄段居民的差异化需求?

  孙岩松:

  本次《规定》的修订以健全居住区配套设施管控体系为核心,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商业、文体、社区服务等八大类设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落实:

  优化空间布局,强化便捷可达与集约高效。紧扣生活圈建设要求,构建分级分类设施布局体系。街道级重点配置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等综合型设施,社区级配置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基础型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分层覆盖、精准落地。同时,鼓励功能相近的设施集中设置、复合利用,打造社区综合服务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细化配建标准,突出量化管控与服务品质。以完整社区建设为导向,结合人口规模与服务半径,对各类设施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服务半径等关键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并细化功能配置要求。其中,街道级设施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00米,社区级设施控制在300—500米,确保居民步行5—10分钟即可抵达核心公共服务节点,实现服务可及性与品质的双重保障。

  贯彻全龄友好,注重差异供给与精准适配。着力覆盖全年龄段居民需求,重点保障“一老一小”,同时兼顾青年及其他群体。在功能配置上,要求文化活动中心统筹设置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儿童之家等专属空间;明确新建托儿所与幼儿园应统一规划、一体化建设,提升便民性。在场地设计上,推动室外健身场地与集中绿地结合布局,同步配套儿童和老年人专属活动区域,营造包容、安全、友好的社区环境。

  主持人:

  感谢孙院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刚才三位发布人分别从顶层设计、技术标准、实施管理等层面,为大家作了深入解读了两项《规定》,充分展现了《规定》的科学考量与民生导向。希望大家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深度挖掘提炼,精心策划报道,运用独特的视角、敏锐的镜头、生动的语言、精彩的策划和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两项《规定》解读好、宣传好、报道好,为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3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们!

初审:李谦
复审:王大鹏
终审:殷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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