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实录】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

来源:胶东在线  2025-12-29 16: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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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2月29日(星期一)上午举行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帅;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继松;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李大卫;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王杰;烟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赟刚介绍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石文昊主持。

  2025.12.29 09:30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是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新闻发布会,主要向大家系统介绍《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及《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中心主任张帅女士;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邢红梅女士;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继松先生;烟台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李大卫先生;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王杰先生;烟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赟刚先生。

  下面,请张帅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张帅: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房地产工作的关注与支持。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旺盛,但普遍面临二手房交易周期长、交易困难等问题。为打通二手房置换新房渠道、有效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在贯彻省住建厅《关于住房“以旧换新”的指导意见》,全面学习、借鉴集成部分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财政、自规、国资委、公积金、商务、卫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蓝天集团及各区市政府开展多轮研讨论证,本着“政策应出尽出、给予换房人最大支持”“市场化推进”的原则,最终形成《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和《烟台市优化购房消费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12月28日正式印发,试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试行方案》主要内容

  住房“以旧换新”方案总体遵循市场化原则,居民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以市场化交易为前提,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提供政策支持等举措,切实缩短居民换房周期、降低居民购房成本。

  (一)明确实施模式,提供多种选择

  “收旧换新”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居民)二手房,销售其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销售所得资金可用于抵顶换房人新购商品房房款。二是各类企业作为第三方收旧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收购换房人的二手房,销售与该企业签订“以旧换新”合作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新建商品房,并对收购的二手房进行运营、处置。二手房交易过程按照市场化原则,以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为参考,最终成交价格由收旧主体与换房人协商确定。

  市级已确定蓝天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作为收旧主体,黄渤海、莱山、福山、莱阳也明确了收旧主体,鼓励更多区市、企业参与。

  “卖旧买新”模式:也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居民自行出售旧房、购买新房;二是通过中介机构帮卖旧房。过程中,换房人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签订《卖旧买新协议书》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代卖、补贴券、优惠券使用、兑付及“解约保护期”等事宜,旧房售出则办理新房手续,未售出可无条件解约。

  “拆旧换新”模式:鼓励各区市结合“收旧换新”推动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通过整栋、整片收购的方式,实现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主要在业主意愿集中的老旧住宅小区探索实施。

  (二)明确实施范围,拓宽政策受益面

  “收旧换新”方面,收购的二手房,需为在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取得不动产登记证(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的住宅,不存在产权纠纷、居住权纠纷、限制交易等情形;建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5年,核心区域可适当放宽;总价不高于新房总价的65%;支持三代以内直系亲属以一套或多套进行新旧置换。购买的新房为我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市级收旧主体的收购范围涵盖芝罘、福山、莱山、牟平、蓬莱、黄渤海以及高新七区指定区域,各区市国有收旧主体和社会企业可自行确定收旧范围。

  “卖旧买新”方面,换房人出售的二手房,应为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清晰(自建房、小产权房除外)、不存在限制交易等情形的住宅,不限区域、年限,需在新房交易前完成二手房交易及不动产登记。购买的新房需为我市范围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的新建商品住宅。

  (三)构建闭环流程,实现便捷办理

  目前,我市已构建从信息发布、收旧评估协商、旧房不动产登记到新房网签备案、资金支付的全链条流程体系。同时,全市统一搭建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发布政策解读、新旧房源、收旧主体、实施细则、问答手册、解说动画及视频等,并可实现补贴券申领及申报的全流程线上办理。欢迎大家登录烟台住建公众微信号——以旧换新模块查看详情。

  二、《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聚焦“政府补贴、公积金支持、配套优惠”三大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一)政府补贴:真金白银降低换房成本

  降低换房人购房成本。一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参加“收旧换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和二手房成交价差额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于参加“卖旧买新”的居民,给予新建商品房成交价的1%的政府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市补贴总额度6000万元。二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列入群团购房源的新建商品房的居民,可申领一张面值2万元的购房优惠券。全市补贴总金额4000万元。三是对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列入多代多孩房源库的本市多代多孩家庭,可申领面值1万元的优惠券。二孩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请2张优惠券,多代家庭可申请1张优惠券。每个家庭共限领3张。全市补贴总金额1500万元。上述补贴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的原则,试行期结束或额度用完后即截止。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金融机构为收购居民二手房用于长期租赁的企业提供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贷款期限可达25年以上,利率最低为3%左右。同时我市设立3000万元租赁住房贷款贴息资金,对上述租赁企业提供每年1%、最长5年的贷款贴息。

  (二)公积金支持:多措并举减轻购房压力

  通过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推行代际互助、提高贷款月还款占比、提高贷款额度、核减公积金贷款次数等举措,切实减轻换房人的购房压力。

  (三)配套优惠:构建全链条消费让利礼包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家居、家装等各类市场主体推出购房优惠、中介费折扣、家电满减等组合让利活动,打造从购房到安居的惠民消费生态圈。

  广大市民朋友们,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在试行推进中难免有疏漏与不足之处,恳请谅解支持。也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我们持续改进。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张主任的全面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示意。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

  在住房“以旧换新”工作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行了哪些支持政策?

  邢红梅:

  扩大提取范围。在本市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提取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范围由购房人及配偶扩大到购房人、配偶、父母及子女。

  提高贷款额度。优化按偿还贷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提高实际可贷额度。将贷款申请人计算贷款额度上限时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50%调整为60%。

  支持青年新市民。优化支持青年人、新市民群体可贷额度的政策,加强可贷额度支持。本市青年人及新市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不再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

  给予贷款次数减免。全面落实“以旧换新”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购房者,在旧房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核减一次公积金贷款次数。

  大众网记者提问:

  人民银行作为金融管理的核心部门,在配合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过程中,推出了哪些具体的金融支持举措?

  王继松: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将“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作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辖区内住房租赁贷款累计发放规模已达到24.34亿元。

  在本次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进程中,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积极组织国有银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10余家银行机构,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推介与调研工作,强化“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对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支撑作用,指导并推动各银行机构向其省级行或总行争取专项政策倾斜与资源支持。目前,已在贷款资金规模、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三个方面取得实际成效。

  已协调多家金融机构,为收购旧房用于长期租赁的收旧主体,提供期限在25年以上、利率最低可达3%左右的长期限、低利率住房租赁贷款支持。借助“长周期、低利率”的金融产品,降低资金成本,确保收旧主体顺利运转。

  鲁网记者提问:

  本次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推出了力度较大的补贴政策,设立这部分补贴资金主要基于哪些考虑?具体包含哪些支持形式?又将通过怎样的机制确保补贴发放既安全又高效?

  李大卫:

  为有效破解住房“以旧换新”过程中的资金衔接难题,畅通换房渠道,支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本次活动设立了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专项用于“以旧换新”政府补贴(6000万元)及定向购房优惠券(5500万元)等直接惠及广大消费者的政策。其中,对参与“收旧换新”的居民按新旧房价差额给予1%补贴,参与“卖旧买新”的居民按新房价给予1%补贴,单套最高补助3万元。发放“群团购”及多代多孩家庭定向购房优惠券,二孩家庭可申领1张,三孩及以上家庭可申领2张,多代家庭可申领1张;优惠券可与补贴券叠加使用,单套补贴最高8万元。

  在资金发放与监管上,主要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安全高效:一是严格流程设计。已会同住建部门制定专门的使用细则,明确“收旧换新”和“卖旧买新”两种方式的兑付条件与流程。二是简化补贴方式。换房人在支付新建商品房购房款时,可凭有效期内实名制补贴券、优惠券直接冲抵购房款。三是强化风险防控。补贴券实行实名管理。若发生合同解除或备案撤销,将作废补贴券或追回已兑付资金,从制度上防范资金套取风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提问:

  在住房“以旧换新”工作中,哪类新房可以参加活动?补贴券如何申领、发放、使用?

  王杰:

  新房房源方面: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房房源分为“收旧换新”和“卖旧买新”。

  收旧换新新房房源为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可销售、不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且在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上发布标注参加“收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

  卖旧买新新房房源为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可进行销售、不存在查封的新建商品房。

  补贴券方面:补贴券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烟台住建公众号-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进行实名制申领,具备唯一编码。补贴券的申领人、使用人要与新、旧房产权人一致,或者为其三代以内(原二手房产权人与新房产权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

  首轮补贴券将于2026年1月1日上午9:00集中投放2000张,之后每15天投放一轮。补贴券有效期至下次集中发放前一日24:00,到期后未通过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完成申报的补贴券将自动收回并重新发放。

  符合条件的拟换房人凭提前申领并在有效期内的补贴券冲抵对应金额的购房款。同时,换房人应及时将身份证明、新旧房买卖合同、补贴券等相关证明材料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提交至烟台市住房“以旧换新”平台申报补贴,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对企业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

  市级收旧主体如何开展业务,收旧标准和流程是什么?

  安赟刚:

  市级“以旧换新”业务由蓝天城投集团下属企业“烟台市城兴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其办理地点位于烟台市观海路玉岱大厦一楼网点,咨询电话为0535-6786851。

  住房“以旧换新”业务属于租赁公司与换房人之间基于自愿原则的市场化交易行为。在试行期内,旧房收购执行以下基础标准:一是区域方面,芝罘区收旧范围为德润快速路以东、芝罘莱山交界处以西、幸福南路-北马路-滨海北路以南、港城东大街以北;福山区收旧范围为聚福路以东、河滨路以西、永达街以南、永安街以北;莱山区收旧范围为芝罘莱山交界处以东、华庭路-蓝海路以西、滨海中路以南、轸大路以北;牟平区收旧范围为西郊路以东、通海路-春海路以西、颐悦街以南、荣乌高速以北;蓬莱区收旧范围为钟楼北路以东、海市西路以西、仙境路以南、北关路以北;黄渤海新区收旧范围为贵阳大街以东、泰山路以西、滨海路以南、北京南路-嘉陵江路以北;高新区收旧范围为华庭路-蓝海路以东、海澜路以西、滨海中路以南、火炬大道以北。二是房龄方面,原则上不超过25年(即2000年1月1日后竣工备案);三是权属方面,拥有独立产权,无产权争议,无居住权纠纷(不包括自建房及小产权房);四是配套方面,物业服务以及水电气暖等设施应完备。对于符合基础标准的旧房,租赁公司将开展现场查验工作,核实房屋质量、装修状况、设施设备完整性等内容。查验合格后,租赁公司与换房人签署《验房确认书》。

  旧房价格评估遵循市场化原则,租赁公司与换房人共同选取三家并随机抽取一家评估机构开展旧房评估,租赁公司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评估价格进行评审,租赁公司参照评审核定后的价格,与换房人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以旧换新”操作流程主要有5个步骤,具体为:1.换房人登记旧房、选订意向新房。2.换房人报名登记、提交资料。3.租赁公司安排验房、签订验房确认单、评估、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4.租赁公司、换房人、新房开发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公示后交房。5.办理旧房过户及新房网签。详细业务操作流程将会在“以旧换新”平台和业务办理中心进行公布。

  主持人:

  感谢安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本次发布的住房“以旧换新”试行方案及政策,通过“明确方式、规范流程、政府补贴、金融助力、公积金支持、国企托底”的组合拳,切实为换房人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有力支持。它不仅仅是一项消费促进措施,更是盘活存量房产、畅通市场循环、推动城市更新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钥匙。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与平台影响力,做好政策的“传播者”与“解说员”,聚焦核心亮点,深入解读“收旧换新”与“卖旧买新”的实施路径、财政补贴以及金融支持等关键信息,为我市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营造理性、积极、向好的社会氛围。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六位发布人,感谢记者朋友!

初审:李谦
复审:王大鹏
终审:殷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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