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我市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24批信访件,共计20件,其中,涉及生态污染问题6个,大气污染问题5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水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涉及11个区市,1个市直部门,分别是芝罘区3件、牟平区3件、莱州市3件、蓬莱区2件、莱阳市2件、福山区1件、莱山区1件、海阳市1件、栖霞市1件、招远市1件、高新区1件、市城市管理局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各有关区市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7日内向协调联络组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按照督察要求,整改和落实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并上报督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