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登录新电子税务局,进入相关功能页面。

路径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功能菜单。

路径二: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意愿补充填报”。

2.进入功能后,默认带出纳税人当前年度所有已申报增值税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且未办理退抵税费申请的记录。纳税人可以查看对应属期是否已经采集了退税意愿。

3.查询、补充、修改数据
(1)查询历史年度数据
若需查询历史年度数据,可以选择历史年度,点击【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2)补充采集退税意愿
对未采集退税意愿的属期,纳税人可点击操作列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页面补充采集。

采集页面默认填充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退税意愿。

若纳税人的退税意愿选择“暂不申请退税”,还需选择不申请退税原因。

(3)修改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
对已经采集过退税意愿的属期,纳税人可点击操作列的【修改】按钮,修改已经采集的退税意愿。页面默认填充对应增值税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以及原退税意愿,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4.采集或修改完成后,点击【预览】按钮,可查看并检查完整的信息。

5.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保存采集或修改的退税意愿。

6.纳税人可以点击【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进入查询界面,查看该事项的办税进度和状态。点击【进度详情】可下载文书,可自行下载打印带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