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个体工商户业主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扫码或点击【密码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经营所得(A表)】。


2.进入“经营所得(A表)”页面后,点击【申报年度】,选择“2025年”点击【确定】;输入申报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选择对应商户,选择【税款所属期止】,点击【下一步】。


3.输入当年1月至税款所属期止时累计【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当个体工商户业主仅有经营所得收入,没有综合所得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时,【是否均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处,选择【否】,点击【下一步】。

4.如有减免税额信息则可勾选,没有则点击【下一步】。

5.点击【提交】,完成经营所得(A表)季度预缴申报。如需要缴纳税款,点击【立即缴税】,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纳税款,完成经营所得(A)表申报。



来源:烟台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