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举行“环境资源保护府院联动” 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徐世刚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副科长刘晓云主持。

2024.8.15 10:00
主持人刘晓云: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先生;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世刚先生,请两位发布人向大家介绍我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府院联动工作情况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王院长通报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府院联动工作相关情况。

王桂一: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我代表市法院向各位媒体朋友对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科学指导下,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抓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为我市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下面,我通报一下全市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及府院联动工作相关情况。
一、抓实主责主业,以更高站位做优环资审判。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634件,审结1583件。一是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严厉打击暗管偷排、跨域倾倒、非法处置污染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环境污染防治案件11件,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依法助力生物多样性提升,审结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59件,持续加大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司法保护力度,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态环境。三是妥善化解涉土地资源纠纷,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485件,全力保障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依法惩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4件,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四是依法加大破坏海洋环境刑事案件审理力度,重点整治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5件,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五是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妥善审结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75件,助力营造良好生态法治环境。
二、积极依法履职,以更强担当做实服务大局。一是聚焦服务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重大部署,持续拓展深化“司法助企·绿色审判”专项行动成效,重点加大涉矿刑事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审结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案件91件,助推绿色石化、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全力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烟台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进一步凝聚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99件。三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20余次,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环境法律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走近一线法官》融媒体直播节目(第二期)在我市开播,其中对烟台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进行了报道,全网传播超过1000万,引发广泛关注。四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环境资源现代化审判理念、规则、方式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近年来,共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5件次。
三、强化职能延伸,以更实举措做深府院联动。一是强化府院联动配合,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近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8件。在审判过程中,针对生态环境受损情况、生态环境修复方案编制与审查等工作,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其中,市法院审理的王某某、马某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通过与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高效配合,及时准确认定土壤污染情况并确定处置措施,推动案件高效成功审结。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并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案例。二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推动环资审判领域疑难复杂问题化解。比如,龙口法院与辖区内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为10余起环境资源案件解决了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坚持依法履职,用足用好司法建议。针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工作、完善管理,助推府院良性互动。2023年向相关管委、镇街发出司法建议2份,收到反馈意见2份,建立长效机制2个。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烟台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和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王院长的全面介绍。
下面,请徐局长介绍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关情况。

徐世刚: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借此机会向社会各界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和法院系统加强府院联动,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资源审判等领域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示范效应强的典型案件,推动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修复,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有关情况: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二十届三中全会又强调“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近年来,烟台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环境有价 损害担责”的理念,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我局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大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和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工作体系。自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行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9件,涉案总金额1.9亿元。1个案例获生态环境部发函表扬。
高位推动,确保改革责任落地。中央、省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我局立即组织制定并提请市委、市政府审议印发我市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1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市政府统一指定区(市)政府负责损害赔偿具体工作,拓宽了办案机构的范围,也改变了以往“一案一请示”的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
制度引领,破除改革障碍难题。市检察院等7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线索互移、程序衔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协同机制,推动两项制度深度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制定《烟台市建立健全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开展全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供支持。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6部门联合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征集工作,夯实鉴定评估基础。市财政局指导各区市开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执收编码,收入统筹用于损害结果发生地的生态环境修复支出,保障“垫付资金有出处,修复资金有监管”。
优化方法,不断规范办案流程。充分发挥线索筛查“发动机”作用,从资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刑事案件、日常监管、信访投诉、媒体曝光等渠道全面组织筛查案件线索,严格对照判定标准“应赔尽赔”。2023年全市累计筛查线索288条,发现线索52条。通过探索小案快办、大案重办、同案同办等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案件的磋商成功率和结案率。将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关口前移,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对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实现“双案并查”。对企业积极主动修复环境损害的按规定适用“轻罚免罚”,实现了生态环境修复与企业责任落实的共赢,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府院联动,强化生态修复协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最终还是要落脚到生态环境修复。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通过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全市累计清理固体废物89.96万吨,修复土壤13.94万㎡、各类水体 116.77万㎡。2020年7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牟平区高陵镇苏家口村西山非法选金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判决三被告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费用57万元。作为我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此案的办理对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具有典型示范意义。案件办理过程中,双方针对修复方案可行性进行了充分会商,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判项得到有效执行。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制度建设和案例实践,深化生态环境损害信息互通共享和办案协调联动,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修复监督责任,共同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实质修复,为美丽烟台建设贡献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徐局长的详细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提问:
全市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领域府院联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能否介绍下步还有哪些工作打算?谢谢!
王桂一: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开展府院联动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是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衔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面深入推进“四大变革”“两项活动”,切实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针对环境资源领域附院联动,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进一步树牢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化解理念,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纷机制作用,协力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化解在前端源头。二是坚持实施生态环境联动修复,切实修复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法律监督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督促生态环境侵权人主动及时履行修复责任,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切实得到修复。三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增强联动效果。在府院联动机制框架下,建立健全环境资源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共享信息、共治纠纷、共解难题新格局;用足用好“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案例发布、普法宣传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试行以来,经过6年多的时间,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请问下一步还会有哪些举措?谢谢!
徐世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一是进一步凝聚部门合力,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履行好牵头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健全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调度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排查提供线索、分析突破案件、做好跟踪督办的职能作用,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优化流程机制,积极推广运用成熟经验。为确保实质化解生态环境损害问题,优化工作流程,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勤联动机制、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机结合,全面推广运用有效磋商形式,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环境替代修复方式。三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结合“送法入企”、“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等活动强化宣传攻势,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制度、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等宣传,在全社会树立生态环境有价、污染担责、损害赔偿的理念,引导义务人主动履行修复主体责任。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能否介绍一下全市法院在推进和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王桂一: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始终坚持集约化、专门化的改革方向,助推环境资源审判提质增效。一是开展“三合一”集中审理。2022年1月,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将涉及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罪等4类28个罪名的刑事案由;涉及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生态破坏责任纠纷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4类29个民事案由;以政府及其生态环境等部门为被告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行政处罚等6个案由的行政案件,全部纳入环境资源审判机构集中审理,构建起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体系。二是推进专门机构建设。为提升“三合一”集中审理成效,全市法院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2016年,市法院率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具体负责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实现审判机构专门化。结合辖区法院实际情况,各基层法院采取依托人民法庭、组建审判团队等模式,均建立起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目前,全市法院共配备法官49名、审判辅助人员90名。同时,依托一体化办案平台,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自动标识、自动分案,“专人专办”实现常态化运行。三是完善巡回法庭、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建设。围绕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功能区积极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前沿阵地”。目前,已在牟平昆嵛山自然保护区、龙口南山景区分别建立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广泛开展巡回审判、生态修复及普法宣教等活动。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能否介绍一下相关情况?谢谢!
徐世刚: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职能作用,畅通合作渠道、及时移送信息、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了依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合力。2021年起,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市法院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动;共向司法机关移送“两打”案件24起,法院已判决案件12起。
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在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深化合作、形成合力,今年8月,四部门签订《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印发了《烟台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在信息共享、指挥调度、联动执法、监督指导、能力建设、成果运用等方面继续加强协作,力争实现新突破,为推动美丽烟台建设贡献法治力量。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2024.8.15 10:25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徐局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深化环境资源领域府院联动,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凝聚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依托各自平台优势,围绕今天发布的内容,在重要版面、黄金时段、醒目位置,采取灵活多样的报道形式,把本场发布会宣传好、报道好,为建设美丽烟台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