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进一步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对全市医保医师开展信用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形成了医保、医疗良性互动的监管格局。
一是制度引领,夯实信用监管之基。烟台市医保局制定《烟台市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医保医师信用评价。《办法》共分8章30条,分别从信用承诺、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信用应用、信用修复等方面,对烟台市医保医师责任义务、信用管理流程、信用评价指标、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办法》设定文书书写、医疗服务、欺诈骗保等5大类25项失信扣分评价指标,设置5项守信加分评价指标。对医保医师实行计分制动态管理,医保医师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医保服务协议行为的,扣除相应分值;医保医师有受到表彰奖励的,增加相应分值,年终根据医保医师的信用分数确定信用等级落实信用监管机制。
二是惩戒警示,筑牢信用监管底线。烟台市医保局实行信用惩戒警示办法,医保医师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文书书写不规范、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等违规行为的,由医保部门依照失信行为严重程度扣减信用分数并给予警示提醒、约谈和暂停医保结算资格等相应处理。2021年以来,有736名医保医师受到失信惩戒,有力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收费。
三是激励表扬,激发信用监管热情。实施守信激励政策,省、市两级医保部门定期开展优秀医保医师表扬工作,对于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宣传执行医保政策、提升医保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起带头示范作用的守信医保医师进行全省(全市)通报表扬。2021年以来,有40名医师被评为全省优秀医保医师,120名医师被评为全市优秀医保医师,激发了广大医务工作者奋发进取、爱岗敬业、遵规守纪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医保行业信用意识和诚信理念,积极了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从源头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