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芝罘区烟草专卖局出台了《芝罘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烟草零售市场布局,规范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经营秩序,进一步满足辖区消费者的卷烟消费需求。
据了解,新规定是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当前芝罘区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以实现烟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规定》指出,烟草制品零售点是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应当具体明确,具有唯一性,并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此外,娱乐服务类零售点还需建有独立吸烟室,确保吸烟区域与禁止吸烟区域有效隔离,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规定》明确了零售点布局的具体标准,包括零售点间距、总量控制等要求,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序性。在行政辖区的基础框架上进行了镇街单元、网格单元和市场单元划分。在办证数量上,实行了市场单元总量控制,并在市场单元规划数量内根据“退一进一”的原则办理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排序分配并主动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为体现政策服务属性,规定推出一些特殊群体的关爱措施。如:对符合优抚条件且独立自主经营的,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点间距按本规定间距标准的70%执行;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聚集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内部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今后,芝罘区烟草专卖局还将积极听取零售户和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优化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通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芝罘区烟草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