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问题编号为1231639的网友留言投诉:牟平区垛山路426号河畔丽景小区,交房两年多,已经办理不动产证,但是还是没有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多次投诉,仍然没有解决。
牟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经落实,开发单位现正在按楼栋理顺维修资金交款相关事宜,目前已交款两栋楼,我局已通知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办理交款,如开发单位不配合办理,我局将依法进行追缴。 依据《烟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业主将维修资金交至开发建设单位,由开发建设单位代收代缴,并且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由建设单位按楼栋将维修资金一次性足额交至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