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力度,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整治“验而未备”问题项目,4月6日上午,烟台市国动办召开集体约谈会议,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攻坚行动中,首批未经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的20个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市国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新海同志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约谈。
会上,市国动办副主任刘新海同志代表市国动办作了约谈讲话,组织被约谈单位学习了《人防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介绍了现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组织形式和相关要求,并逐项目向建设单位下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督办通知单》。
会议强调,人防工程竣工后未备案先行投入使用,违反《人防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针对我市摸排出的“验而未备”问题项目,各被约谈建设单位要在思想上再重视,程序上再对接,推进上再加快,务必在接到督办通知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对限时未完成整改项目的建设单位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被约谈单位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配合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按时完成存在问题的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