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烟台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



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利用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等工作区,先后组织警示教育活动、模拟法庭、心理疏导等活动50余次,迎接5000多名中小学生前来参观。先后深入大秦家学校、黄金职业技术学院等上法治教育课10场次,疫情期间创新开展网络线上法治课堂,受教育的师生达20000余人。荣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组织奖,“金鼎护航”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全省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畅通诉求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司法关切
设立志愿服务先锋岗,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积极探索司法救助四维模式,今年以来对涉案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24人30余万元,释放检察关怀。开通案件受理等六大便民服务窗口,形成实体站点、虚拟网络和电话热线互为补充的为民服务体系,今年以来接待群众反映问题200余人次,全力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弘扬奉献精神,高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利用党员“双报到”、雷锋宣传日等节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宣讲等活动50余次。走访慰问脱贫群众300余人次,帮助解决房屋修缮、取暖措施等问题20余个,及时传递检察温暖。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卡口、隔离点执勤、核酸检测摸排活动60余次,协调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4000余份。“金鼎”青年志愿服务先锋队被评为“全省最佳志愿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