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秀香,副主任刘森、陈洪军,秘书长王光耀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于胜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等列席会议。朱秀香、刘森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2月28日至30日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定出席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应为488名。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城市规划和城建交通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暨2023年安排意见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