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三人未按规定做核酸,被公安机关处罚

来源:胶东在线  2022-11-11 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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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在日常防疫检查中发现:白石街道新海阳北街某经营场所员工王某、幸福街道芝罘壹号住户刘某、幸福街道福茂路住户刘某某等三人连续多日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公安机关依法对三人进行行政处罚。

初审:李里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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