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0月26日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烟台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2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批准烟台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3年计划;(三)审查烟台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预算草案,批准烟台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烟台市出席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选举事项;(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