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讯 近日,芝罘区印发了《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和水平提出四大方面工作任务。
《意见》指出,要突出党建引领,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做好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
《意见》强调,要突出实干实效,不断提升思想站位和工作格局,严格工作作风,把握工作重点,推动经济运行、城市更新、重点项目、招商引资、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开展调研走访,强化督查落实,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规范精简会议活动。
《意见》明确,要突出尊崇法治,认真执行政府议事规则,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优化落实工作约谈、生态责任履职、应急处突指挥等机制和信访工作责任制,以制度落实夯实依法行政之基。
《意见》指出,要突出自警自律,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用权监管,严格各种工作纪录,力戒不良之风,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