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黄金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的解读

来源:胶东在线  2022-02-23 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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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7日,招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黄金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现对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黄金产业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改变“挖矿卖金”传统模式,加快黄金深加工产业深入发展,走出一条富有招远特色的黄金发展之路,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二、制定过程

  参照深圳、潍坊等地区先进做法,调研深加工企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黄金深加工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

  三、目标任务

  围绕黄金深加工产业发展,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契机,以打造“现代金都”为核心思想,聚焦“做好金、延伸金、超越金”,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打造黄金深加工“招远模式”,进一步擦亮“中国金都”招牌。

  四、主要内容

  (一)激励对象

  1.本政策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招远市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从事黄金、白银、珠宝等深加工领域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机构。

  2.黄金深加工产业园由市政府规划或认定。

  (二)奖励政策

  市政府设立黄金深加工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黄金深加工企业。专项资金不足以支付当年奖励总额时,按比例支付奖励资金。

  1.强化招商引资。对引进的黄金深加工项目,完工验收后给予引荐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相应百分比奖励,投资规模越大,奖励比例越高,最多500万元。对投资2亿元以上和排名居前入驻品牌的重点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提高扶持标准。

  2.强化金融支持。设立1亿元规模的黄金深加工产业和交易发展基金,用于支持黄金深加工产业;在黄金深加工产业园及各首饰集散地开展批发零售的知名品牌企业,可通过货品质押等方式向商业银行融资,可委托第三方监管控货,银行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贷款基准率上浮30%;每年的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利息发生总额的50%,且不超过当年形成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单个企业最多给予连续3年贴息补助。

  3.强化创新支持。根据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数量,最多给予400万元创新补贴;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或设计中心、示范园等)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开展黄金珠宝深加工类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按照新升级设备改造投资总额的20%给予资金扶持,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4.强化企业培育。在深加工产业园新购置自用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按每平方米200元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深加工产业园新租赁自用办公或生产用房的,按租赁面积给予前3年租金补贴,2000平方米(含)以内的,每平方米每年补贴30元,20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每年补贴50元。对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展会的企业,给予每个展位最高不超过5000元费补助,对参加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部门组织的境外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助。对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国际或国家级设计类赛事、展会或论坛落户招远的,给予承办方50%的费用补贴,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烟台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奖励。对获批运营直播基地的主体企业给予50万元补助奖励。对入住基地的电商企业(注册地在招远,且在招远注册店铺,并依法纳税),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70%的房租补助(以租赁合同和租赁发票为准),连续补助三年,单个企业每年补助资金不超3万元。

  5.鼓励创建品牌。对注册黄金珠宝类商标的企业(商户),首件给予800元补助,每增加1件黄金珠宝类商标补助100元;对新增或者连续三年入选“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榜单”的黄金珠宝加工交易企业(商户),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山东知名品牌”、“山东优质品牌”的黄金珠宝加工交易企业(商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黄金珠宝加工交易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20万元奖励;对获得“泰山品质”认证的黄金珠宝加工交易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奖励。企业在国家级、省级卫视,报刊、网络、航空、铁路、轮渡等媒体平台上的品牌宣传推广费用,以及签约明星代言人(不限于以上平台)进行品牌宣传推广的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的30%进行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6.鼓励引进培养人才。黄金珠宝产业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的同时,对省级以上设计大师设立个人工作室,运营满1年,年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并取得1项以上知识产权的,给予5万元/项运营经费扶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园区内企业(商户)负责人免费授课。对参加国家级黄金珠宝培训机构教育培训并取得国家承认结(毕)业证书的,按培训费的30%给予补助。

  7.鼓励骨干牵引。对形成年度经济贡献地方留成部分前10名的黄金深加工交易企业团队进行表彰奖励,报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后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其他说明

  1.本意见实施期间,所涉及相关内容的扶持资金与其他政策涉及的同类资金不重复执行,按就高原则给予扶持。

  2.市政府将根据本市黄金珠宝产业发展状况、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以及执行情况,适时对扶持办法进行调整。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由招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初审:李里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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