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牢安全底线!烟台开展全域督查!

来源:烟台应急管理  2021-12-27 14: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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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12月26日,市政府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决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全国“两会”闭幕,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工作安排、系列创新举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发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要时段、重点部位,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远发展,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坚决守好守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督导内容

(一)共性内容

重点督导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烟台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总监制度(包括新规范新要求)落实、本质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开展、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执法检查开展等情况。
  2. 企业“开工第一课”制度落实、春节假期企业停产停工及复工复产、特种作业审批等情况。
  3. 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议、全省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会议情况,结合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落实的意见》(烟安〔2021〕35号)和《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烟安〔2021〕34号),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跟踪落实情况。
  4. 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烟安〔2021〕33号)情况。
  5. 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天丰369”轮“12·12”事故教训做好海上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情况。
  6.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整治阶段)明确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筹备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

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各级交通运输、海事、海洋发展和渔业等部门,重点督导开展商渔共治,落实船舶防碰撞措施,严防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水路运输经营资质、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落实等情况;从严查处渔船不安全驾驶行为,重点查处渔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瞭望不规范,船员配备不合规、通信导航设施配备不合规,故意关闭AIS设备、“一船多码”“一码多船”擅自改装船载无线电设备,不按规定显示AIS信息,恶意实施信号干扰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各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重点督导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两路两车”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突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情况;聚焦城乡结合部、国省道、农村道路等管理薄弱地区,加强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涉农用车辆安全管控情况;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无证上岗、车辆“带病”运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危险化学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应急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督导开展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三个一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省安全生产大诊断等问题整改情况;成品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以及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危化品重点企业和装置、罐区、仓库、气柜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危化品企业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以及信息化建设推进情况等。

煤矿:市发展改革委、龙口市重点督导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情况;推进采掘接续紧张专项整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电子封条”建设等工作情况,深化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情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法违规情况。

非煤矿山:各级应急、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督导严厉打击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违法行为情况;开展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矿山建设情况;外包施工队使用管理情况;地下矿山采掘、提升、运输、通风、防灭火、防排水、供配电等系统装备情况;民爆器材库合规性情况;民爆物品购买、运输、使用及管理情况;乱采、滥挖尾矿库情况;坝体超过设计坝高或者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情况;尾矿库排洪设施运行和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情况;矿山企业越界开采情况等。

建筑施工和市政管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力)部门重点督导开展危大工程安全检查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突击作业落实情况;加强市政设施安全管理,落实城市供排水、供热、市政道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措施情况等。

冶金工贸:各级应急部门重点督导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场所,停产复产、检维修、相关方作业等关键环节监督检查情况;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或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对外包队伍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一体化建设情况等。

消防:各级消防救援、公安、商务、文化和旅游、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重点督导对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影院、养老院、学校、医院、文物博物馆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中村”“多合一”等高风险场所进行消防检查情况;加强“九小场所”监管情况;严防电动车充电致燃引发事故情况等。

城镇燃气:各级城管、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重点督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情况;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居民用户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瓶装液化石油气等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情况。特别要针对餐饮行业燃气事故多发、易发特点,重点督导餐饮行业液化石油气用户检查巡查情况,推广建筑底层商户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情况等。对发现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

烟花爆竹:贯彻落实《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情况;各级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督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情况等。

油气管道:各级能源、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督导开展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排查投产运行的老旧油气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大口径高压力天然气管道的占压、安全距离不足情况;管道使用过程法定检验情况;依法严厉查处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行为情况;深化油气管道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应急准备情况等。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各级宣传、应急、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部门重点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外出务工返乡探亲人员等重点人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农村、社区、家庭等重点部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组织观看防一氧化碳中毒警示教育片情况等。

特种设备、民爆器材、文化旅游、学校、水利、民航、铁路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明确督导检查重点内容,扎实开展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督导方式

采取常态化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具体分三个层级实施,督导检查情况全部上传至“烟台市掌上安全平台”。
(一)领导干部带队督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在严格落实包区市、包镇街、保企业制度基础上,在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三个重要敏感时段,分别到分包区市、镇街及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排查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行业领域专项督导。市政府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针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和全国“两会”三个重要敏感时段督导计划,组成联合督导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对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是否做到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是否及时报告、落实挂牌督办、关停整改措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带班领导、安全总监、安全员工作是否到位并履行职责;一线职工安全和应急能力是否达到要求等。其他业务主管部门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执法检查,确保查深、查实、查细、查透。各级各有关部门派驻企业驻点监督人员,要聚焦督导检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培训教育,整改问题隐患,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驻区市常态化督导。各驻区市督导组要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督政”作用,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清单,不间断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区市、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包保制度是否落实,监管企业(单位)底数是否摸清,驻企业督导员是否在岗在位,企业是否建立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并按期整改落实。

市安生产总指挥部参照上述督导方式,发挥各专项指挥部作用,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并严格落实“红黄蓝”考核机制,确保各级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防控到位、事故预防到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督导检查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工作措施,坚决防止督导检查搞形式、走过场,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各区市政府(管委)、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分别结合各自实际和安全生产特点,研究制定督导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行业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力量下沉一线盯紧生产现场、抓牢薄弱环节,确保安全风险防得牢、控得住、管得好。
(三)闭环整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现问题,综合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漏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曝光力度,对督导检查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来源:烟台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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