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16日讯(通讯员 刘璐)“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确定的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烟台高新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向宪法宣誓,有助于公职人员信仰宪法、敬畏宪法,自觉推进宪法的实施、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宣誓过程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份责任、一种担当、是向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