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锦纯(1912~1995),陕西省米脂县人,曾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司令员。192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0秋,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2年7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8年5月赴胶东,参加领导创建胶东抗日根据地和坚持胶东抗日斗争的工作。5月至12月,任中共胶东特委委员。6月至9月,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总指挥、胶东军政委员会主任。9月至12月,任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五支队司令员。同年12月至1940年5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司令员。1939年1月,任中共胶东区党委常务委员、军事部部长。1940年6月,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旅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共胶东区委委员。1943年3月,任八路军山东军区独立野战旅政治委员。1944年去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4月,出席中共七大。后历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第一副书记、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第一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粮食部副部长、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共甘肃省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等职。1985年,离休。1995年6月,在兰州病逝。(资料提供: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