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生(1921-1946),原名刘福生,山东招远人。1939年2月,参加本村青年抗日救国会。1940年7月,参加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旅十三团。1940年8月10日,随部队讨伐张金铭部,只身一人将敌一个班堵于一小院中,迫敌缴械投降,共俘敌12人。
1941年3月17日,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旅十三团将顽军蔡晋康残部包围在栖霞桃村,刘福生在冲杀中被弹片击中头部,不省人事。支前民工将其抬下战场,以为他已牺牲准备掩埋,他却奇迹般地死而复生,一年后伤愈出院,被部队授予“二等功臣”,通令嘉奖,并为他改名“刘复生”。
1942年3月,刘复生在招远县北冯家村与敌遭遇,率领全班战士端起刺刀,冲入敌群,与敌展开肉搏战,击退敌军。1944年2月28日,在莱阳河源战斗中,他冒着敌人的炮火,在身体4处受伤的情况下,3次送炸药包,炸掉敌人4座碉堡,为主力部队打开了通道,被胶东军区授予“战斗英雄”称号。1946年6月15日,刘复生在胶(县)高(密)即(墨)战役中牺牲。(资料提供: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