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1月18日讯 近日,烟台市芝罘区印发了《芝罘区关于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数字烟台2021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先行引领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明确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思想,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新机遇,打造“一体两翼三联动”的数字发展新格局,持续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着力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生态体系。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两年发展目标,2021年,全区数字经济统计数据贡献达到50-80亿元,财政收入贡献达到5-8亿元;2022年统计数据贡献达到80-120亿元,财政收入贡献达到8-12亿元;2023年统计数据贡献达到120-150亿元以上,财政收入贡献达到12-15亿元。
《意见》进一步确定了工作重点。以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引领,强化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实体入驻和提高经济贡献,严格了产业园区相关入驻流程并持续强化风险控制,夯实了数字经济发展基础。
《意见》进一步强化了政策扶持力度。从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资金、房屋装修、基础建设补助和配套服务上为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了保障。
此外,《意见》还就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实施精准招商营造良好环境、强化要素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