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公布第三批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名单,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入选。
产业集群及领军企业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载体和支撑。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培育支持办法>的通知》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省集群领军企业的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市申报、专班初审、信用查询、专家评审、评价审核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纳入山东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库重点培育支持的49个领军企业名单,其中烟台市有5家企业入选。
此次入选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泰和新在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充分认可和肯定,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更好地引领带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