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必牵、狗便必捡
善待宠物、尊重他人
饲养宠物犬已成为许多市民的爱好,但养犬不能缺少文明意识,不文明养犬的行为影响了社区邻里的和谐、城市环境卫生,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为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文明养犬,为创建文明城市尽一份力,我们向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携犬出户时,请不要践踏草坪花坛,请不要让你的爱犬占用公共设施,每年定期为犬注射相关疫苗及进行常规体验。
二、携犬出户时,应对犬束犬链(牵引绳不超过2米),并有成年人牵领。尽量避免近距离(1-2米)接触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
三、携犬出户时,要准备好清理犬粪的工具,及时妥善处理犬在户外排出的粪便,保持周围环境卫生。
四、不携犬进入图书馆、博物馆、超市、商场、公园、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和文艺演出等人多密集公共场所。
五、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当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六、以积极合作态度对待因犬引发的纠纷,主动承担责任,平和、友好地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化解矛盾。
七、发生犬咬伤他人后,犬主人应该主动道歉立即将被咬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八、携犬乘坐电梯时,要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只戴上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如同乘人害怕犬只,就礼貌退出,等候下一班电梯。
九、要保持邻里友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犬叫犬吠,避免犬吠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十、善待犬只,为犬只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虐待、不遗弃犬。因故确需要放弃所饲养犬只的,应当转让给符合饲养条件的人饲养,或送动物保护组织。文明养犬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为了创建优美环境、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避免疾病的发生和传播,希望各位养犬朋友们能够自觉增强文明养犬意识,少一些随意、多一份规范,少一些自我、多一份责任。
我们发出倡议,文明养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龙口市文明办
龙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龙口市公安局
龙口市农业农村局
龙口市住建局
龙口市融媒体中心
龙口市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