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6月24日讯(记者 贾楚航)6月24日,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在东山宾馆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松柏,副主任刘洪波、张伟、潘士友、黄永政,秘书长陈洪军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张代令,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等列席会议。于松柏、潘士友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关于提请审议《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基层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经过审议,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对《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对《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继续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对《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提请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名单。于松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