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假期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4-30 11: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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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经营者:

  “五一”假期将至,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诚信文明和谐的价格环境,保持假期市场价格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市各行业有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要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的规定,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

  三、各旅游景区景点必须在售票处醒目位置设立收费标价公示牌,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收费公示,门票价格应严格落实政府优惠减免政策。

  四、酒店餐饮单位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必须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五、宾馆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六、车站、机场、码头等客运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依法依规开展自查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将重点加强假期粮油肉禽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检查,对旅游景区、住宿餐饮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将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被反复投诉举报的经营者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节日期间,市民面对促销时要保持清醒头脑,可以多去几家商场比较价格后再购买,有效避免价格欺诈。尽量到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等商品销售点选购。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因贪图便宜而掉入不良商家的陷阱。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8

[ 责任编辑: 贾楚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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