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1098781的网友留言咨询:咨询一下在我们烟台的岸边浅水区域,利用简易装备,从事潜水钓蛏子需要办理什么相关的手续?需要到哪个部门办理?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发展局对此回复: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在我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规格、捕捞品种等作业。目前国家规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钓具、耙刺、陷阱、笼壶、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等共12种,主要是针对捕捞渔船核发捕捞许可证。如果采用人工背负氧气瓶等简易潜水装备,在水下捕捞蛏子的作业方式不在可批准的捕捞作业类型和方式之内,属于无证捕捞行为,违反《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另外,潜水捕捞作业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为了保护你的人身安全,请不要利用简易装备从事潜水钓蛏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