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3月19日讯(通讯员 卢云胜) 3月15日上午,人民银行海阳市支行、烟台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海阳办事处组织我市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新元广场集中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通过现场发放“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让金融消费者熟知自己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我们围绕疫情期间社会公众的金融消费需求,通过加大对个人征信业务网上办理、反洗钱、反假币、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金融广告识别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向各类消费者提示金融风险,加强他们对储蓄、理财、投资规划的风险意识,引导他们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观,切实提升公众消费满意度,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人民银行海阳市支行副行长宋军表示。
活动现场,银行工作人员还针对部分市民爱好搜罗收集钱币的情况,以实物举例现场“授课”,宣传防范假币知识。
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余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的宣传,持续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承担起金融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