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2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2月22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