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仲裁院:优化营商环境,贡献“仲裁”力量

来源:胶东在线  2021-02-20 15: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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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2月20日讯(通讯员 苏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市场准入大幅放宽,公平监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烟台开发区仲裁院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大调解制度,为维护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力优化全区全市营商环境不断贡献“仲裁”力量。

  相关案例:

  2020年10月23日申请人王某因与被申请人烟台某公司产生劳动争议,委托辖区内劳动争议派出机构先行为双方当事人组织调解。经了解,申请人称,其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十余年,后因眼睛严重疾病导致无法正常上班,与被申请人产生赔偿金、工资等方面的劳动争议,因双方争议较大,派出机构未调解成功,故10月25日申请人诉至劳动仲裁要求立案。仲裁委考虑到申请人身体情况,经与烟台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上述两机构为申请人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并指派了专业法律援助律师。申请人诉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等十几万元,并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经过仲裁员多方面耐心调解,考虑到被申请人用工实际和申请人52岁高龄及疾病的实际情况,仲裁员以真情服务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公平正义、柔性化解双方矛盾,提出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办理伤残认定等建议,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签订和解协议,并委托仲裁委依据和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同时,仲裁员根据案件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的企业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作送达了仲裁建议书,靠前一步,妥善控制矛盾的爆发点,在疫情常态化的工作下,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搭建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的平台。

  此外,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司法部“加大仲裁调解工作力度”的工作要求,开发区仲裁院积极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调解为主体,其他各类调解有效衔接,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元化调解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机制,积极融入基层和社会治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开发区仲裁院形成了特色鲜明的仲裁服务网络体系。一是构建裁调结合新机制。寓调解于仲裁全过程,形成庭前调解、全程调解、裁前调解等多种调解工作格局,实现案结事了。二是实行仲裁确认。对纠纷发生后当事人达成的和解(调解)协议进行仲裁确认,转换成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有利于发挥仲裁预防纠纷制度的作用。三是建立覆盖全区的劳动争议处理派出庭。四是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全市首创设立公益性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烟台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法律咨询服务中心,面向劳资双方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政策咨询服务。自2019年6月3日投入运行以来,累计提供有效咨询服务5000余件次,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的劳动人事法律政策咨询服务需求,为劳动者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渠道。五是发放仲裁建议书,对在案件处理中发现的企业用工风险作出提示,将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

初审:李里
复审:王大鹏
终审:孙玲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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