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朝晖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7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李朝晖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朝晖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17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李朝晖的辞呈,决定接受其辞去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