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1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莫言)日前,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利用休息日时间,对牟平区甘草果蔬店申报食品经营许可主动提供服务,果蔬店当日申报材料当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获取了全市首张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据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证照作为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应用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市场监管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实现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食品许可证主要用于证明该市场主体取得了相应许可,具备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资质。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食品经营企业可以采用电子食品许可证进行亮证。在政务服务审批时,需留存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档案资料,可通过共享应用或扫码读取的方式,留存其电子证照打印材料作为档案资料。申报企业可登陆“山东省食品药品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于许可进度栏目已办结环节下载,安装数科阅读器即可查询使用。企业可自行打印电子食品许可证等电子证照,代替纸质纸质证照在醒目位置进行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