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21日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日前已发布,新版名录的修订是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体现,对进一步规范环评分类管理,促进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名录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温馨提示您:
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别
蛋品加工、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餐饮、娱乐、洗浴场所、宾馆饭店及医疗机构医务集中洗涤、餐具集中清洗消毒、农业垦殖等项目在新版名录中均未出现,将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但并不意味着免除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环境保护责任。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自觉接受日常监督管理。
二、新增项目类别
对比旧名录,新版名录中新增了矿区修复治理工程、二氧化碳地质封存、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人工湖、人工湿地、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类别。涉及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及时报批环评文件,避免因此耽误开工建设。
三、收严类项目类别
对比旧名录,新版名录中海水养殖、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调味品、发酵品制造、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印刷、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等、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海洋人工鱼礁工程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均有提高。需要注意的是新版名录施行时间以审批部门最终审批日期为准,因此,涉及以上项目的建设单位近期如有报批打算,请按照新版名录中的有关要求及时修订,以免贻误后期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