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17日讯(通讯员 董士杰) 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及办园质量,烟台市芝罘区财政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自2020年起,对芝罘区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和认定公布的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相关办园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每生每年710元的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障幼儿园日常运转、完成保育教育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费用,具体开支范围包括保教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物业、劳务、图书资料及玩教具等购置,以及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开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补助经费由幼儿园统筹用于保育教育活动等方面支出。
今年以来,芝罘区财政累计拨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200多万元,惠及全区110余所公办园及普惠性民办园。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政策的落实,进一步提高了幼儿园经费保障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有力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学前教育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