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12月17日讯 16日,烟台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总结调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徐世刚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晓峰、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市政府(管委)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在各区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部门,以及龙口市、招远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市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案件开展不平衡,部门协同性仍需加强。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内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正在由过去的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坚定不移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