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7月27日讯(通讯员 于志强 邵华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自2020年7月1日实施以来,烟台市牟平区司法局三举措扎实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工作,实现社区矫正管理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为进一步加深司法系统干部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司法局拿出专门时间,结合科长大讲堂,组织系统司法干部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专门培训学习,学习了在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中应该注意把握的重点、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内容,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业务水平。
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学习。在不影响复工生产生活情况下,灵活安排,对在管社区矫正对象通过个别教育、在家自学、分别以《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考试。目前,共有1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考试,考试成绩装入个人矫正档案。严格定期报告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电话、微信、走访、定位等形式,切实掌握其动向,同时各司法所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辖区内矫正对象人数、沟通方式、人员情况等通过微信群报司法局社区矫正科。严把请销假关口。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社区矫正对象除就医、就学、诉讼、处理家庭或者工作重要事务等,一律不准请假外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到特殊情况,各司法所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到辖区司法所报告,说明情况,确保监管工作不出现纰漏。同时,各司法所都建立了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事件果断准确处理并及时上报。
加强和规范档案管理。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监督检查,由司法局主要领导带领社区矫正科人员采取不定期的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档案目录列出清单,司法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相关镇、街,现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档案管理人员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