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7月6日讯(通讯员 王朋祥) 2020年以来,海阳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海阳市委办《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大奖励政策向基层倾斜力度,积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作为约束性任务予以保障。在编制实施的《2020年度海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海农委[2020]3号)中,按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每村10.5万元的标准足额落实保障资金,用于719个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正常离任村主职干部补贴、保障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转等;并安排老支部书记贡献奖励资金4万元。以上合计7553.5万元,上半年已经下达村组织运转经费资金分配计划3797.42万元。
同时,进一步统筹资金保障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经费。2020年,海阳市社区工作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万元的标准,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6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在本年度市财政预算中,已安排城市社区党建经费资金673万元,资金计划拟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于下半年下达。目前正在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海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拟印发到各城市社区贯彻实施,并督促镇区街道按照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