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李娟 孙嘉旎) “大叔,公路上可不能晒粮,您看这车来车往的,实在太危险了!”6月19日上午,烟威公路管理处路政人员正在制止一位村民占用公路打场晒粮。经过一番宣传教育,这位村民认识到自己这一行为不仅危险,而且触犯了法律,立即配合路政人员将摊铺在路面的麦子收走。

进入6月份以来,烟威公路管理处路政大队积极开展了占路打场晒粮专项治理。一方面,到沿线村庄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占用公路打场晒粮不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更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增加公路巡查频率,加大对打场晒粮多发路段的管控力度,及时制止、清理占路打场晒粮行为。

截至目前,该处路政大队已发放相关宣传材料270余份,制止占路打场晒粮行为5起,帮助农户清理打场晒粮3处,有效保障了公路安全畅通。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