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27日讯(记者 许加薇 通讯员 杜庆鲁 王永福)随着休渔期的临近,为更好的向辖区渔船民普及休渔知识,4月27日,烟台海警局牟平工作站与牟平区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工作人员深入辖区渔船民之中,通过政策宣讲、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渔船民开展休渔期宣传。
根据2020年度《烟台市海洋伏季休渔通告》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以外的其他海洋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伏季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定值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休渔期间,休渔渔船必须回船籍港或者指定港口停靠,做到“船进港、网封存、人上岸”。
此次宣传活动,双方共张贴通告50余份,发放宣传单200余张,悬挂横幅4条。不仅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也提高了广大渔船民对休渔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更好的保护渔业资源,打击各类违法捕鱼的行为打下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