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77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20年4月21日任命:
孙威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于兰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王守远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吴继辉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
王振明、陈肖茜、刘欣仪、张君、孙晓薇、李春玲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守远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职务;
孙威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于兰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吴继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志明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