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帮扶退役军人创业和军创企业复工复产
胶东在线4月10日讯(通讯员 高鹏)“你们真是及时雨,这可给我的企业发展壮大解决了资金问题,我相信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邮储银行的帮助下,我的企业一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近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远支行成功发放首笔招远市退役军人创业贷款30万元,马玉道、孙俊明成为招远市退役军人中享受创业贷款贴息优惠政策的首批受益人,这标志着招远市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贷款工作全面启动。
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工作,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并立足本市实际,编定了创业贷款办理指南,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操作性。这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关心关爱退役军人重要指示精神,为广大退役军人出台的一项措施实、含金量高的帮扶政策。
该办法规定,退役军人个人自主创业贷款和创办的小微企业初创期创业贷款,银行可按照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的贷款额度发放创业贷款,最长3年,并分别给予最长3年和最长2年全额贷款利率贴息。对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
据悉,招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给退役军人提供更好地优质服务,进一步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极大地方便了广大退役军人,这对于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创业积极性、提升退役军人荣誉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的合作,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方式方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更多退役军人在创业道路上顺利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