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烟台开发区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时间调整

来源:胶东在线  2020-04-09 09: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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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4月9日讯(记者 贾楚航 通讯员 谢修军 陈洪海)记者从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筹,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进一步增强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支撑能力。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0〕52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4月起,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20日至25日。

  按照上级政策,烟台开发区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由原来的每月15日,调整为每月的20日至25日发放。另外,根据《关于全省全面启动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178号)文规定,为了发挥二代社保卡统一、精准服务的作用,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工作。文件规定,持社保卡领取养老金,每月前两笔跨行领取不收本人手续费。

  目前,烟台市新办理退休人员已全面实现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其他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逐步过渡到社保卡发放。烟台社保中心提醒已领卡但尚未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的退休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至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以免影响养老金的发放。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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