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胶东在线3月23日讯(通讯员 王朋祥 刘作华 隋洪颉) 当前,正处于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然而部分市民防火意识不高,随意丢烟头、炼地堰进而引发山火。近期,海阳龙山边防派出所就处置了这样一名违法行为人。
滨海路龙山街道辖区某处,由于刚着过火,地面还是黑黑的一片,路边的芦苇荡和矮树也被烧焦。据民警介绍,当时风比较大,火势蔓延特别快,如果扑灭不及时,很有可能殃及旁边的养殖大棚。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很快锁定了嫌疑人包某。包某说:“我在地里休息,他们给了我一支烟,然后我抽了两口,感觉呛人,就随手扔在那儿了。”
一个小小的烟头,一个粗心大意的举动,就引发了火灾。面对民警的讯问,包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感到后悔。包某说:“村里喇叭说不让携带火源、不让抽烟,我确实不应该做出这种事,在今后一定注意。”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森林防火严管期内,严禁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龙山边防派出所民警刘兴昌表示,“村民包某的行为,依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
现在是护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春耕备播的关键时候,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携带明火到地里,在地里不能出现抽烟的行为,也不要有出现烧荒炼地堰的行为,一旦在地里使用明火,很有可能引起较大面积的火灾,甚至会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