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关于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通告

来源:海阳发布  2020-03-12 17:01:32
A+A- |举报纠错

关于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

通 告

  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求,海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抓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快恢复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积极实施“五个全面开放”。即日起,在满足最新防控要求的基础上,对以下五个方面实施全面放开:①全市城乡公交要全面恢复运营,②各类企业要全面复工达产,③各类商超农贸市场要全面恢复营业,④露天公园、广场、景区等公共场所要全面开放,⑤阻碍交通、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影响村与村之间通行的机械封堵、硬性阻挡等各类道路障碍要全面拆除,正常的社区、村庄卡口要保留,积极做好测量体温、检查通行证件等工作。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对于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健身房、洗浴场所、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对封闭的市场主体,暂缓开放;下步将随着形势的好转,逐步有序开放,届时将另行通告。

  二、严格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复工复产、恢复营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1)、《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阳市工业企业复工指导意见》(附件2)、《市场入场告知书》(附件3)、《农村大集告知书》(附件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烟台市12类行业开业指南》(附件5)相关要求,对号入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于未在“12类行业”中的其他个体工商户,要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并要求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体温超过37.3℃的顾客,应要求其离场、就医。

  2.至少准备5日的防护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3.经营场所每日至少2次全面清洁消毒,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条件具备的店面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条件不具备的应采取风扇强制换风等形式保持室内空气清新。禁止使用中央空调。

  4.营业期间严控入店人数,尽量采取预约制服务,避免人群聚集。在经营服务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人群排队、聚集,严禁承办任何聚会、聚餐活动。

  5.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午晚“三检”制度,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并向属地政府报告。

  6.店铺内要增加相关提示标语牌,在店铺张贴正确科学的防护知识海报,提倡即买即走,引导人员有序流动,避免人员大范围密集聚集。

  7.要对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置管理。使用后投入带盖垃圾筒,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撒至口罩上进行处理。

  三、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各类市场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各镇区街道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统筹协调,定期对各行业进行现场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做好各场所营业期间防疫指导及卫生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商品价格、商品质量等检查工作。各镇区街道要会同商务、卫健、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恢复营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及缓报、瞒报、漏报相关疫情信息的,视情责令其现场整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2: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海阳市工业企业复工指导意见

  附件3:市场入场告知书

  附件4:农村大集告知书

  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烟台市12类行业开业指南

  

  

海阳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11日

[ 责任编辑: 王大鹏 ]
新闻爆料:QQ群 41885496  热线 8200999

相关新闻
下载烟海e家
映像胶东更多
视听中心更多

烟海e家   简介:提供新闻资讯、党务政务、民生服务、身边互动等服务。

烟台公交客户端   简介:随时随地查询公交运行位置,到点准时来接你,等车不再干着急。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